劳务派遣用工劳动者受伤,权益如何保障?-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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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贾某与陕西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某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普工,月工资5200元,后被派遣至宁夏某b公司工作。此后,贾某在工作中不慎摔落受伤。有关部门先后认定贾某所受之伤为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为玖级,但a、b两公司均未给贾缴纳工伤保险费。贾某遂向自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a、b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那么,劳务派遣用工劳动者受伤,个人权益如何保障呢?“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用工形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

  异地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费用如何缴纳?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本案中劳务派遣单位a公司应当为贾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a公司在用工单位所在地未设立分支机构、不便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与用工单位b公司积极协商,由b公司代a公司为贾某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应该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从本案中看,劳务派遣单位a公司为《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贾某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说,劳务派遣单位a公司没有按规定为贾某办理工伤保险,则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贾某支付工伤待遇相关费用。此外,若贾某的工伤系b公司原因所致,b公司与a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醒,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和谐、稳定和有保障的劳动关系需三方共同发力。劳务派遣单位应积极履行用人单位义务,要最大程度降低意外伤害的发生概率、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用工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障,加强安全教育与监管;劳务派遣人员在入职时,主动签订劳动合同,明晰工作内容、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和管理制度等,做劳务派遣方面的明白人和守护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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