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充分就业
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
刘立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云南人力资源丰富,拥有就业人员274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达58.8%。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云南实施就业扩容、稳岗快招等系列行动,通过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鼓励自主创业等拓宽就业渠道,“一对一”加强实名制帮扶,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图为云南人社干部“千企万岗直播送岗”活动现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图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不断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解决就业问题,最根本的要靠经济发展,要靠全社会共同发力。我们将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动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提质扩容的良性循环。一是牢固确立优先导向。整合成立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三年行动,健全就业影响评估、工作考核、资金管理等机制,协同完善助企纾困、稳岗扩岗、就业帮扶等具体举措,提升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力。二是着力强化产业、创业、就业联动。紧扣发展壮大“三大经济”,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支撑产业强省五项行动,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扩大就业容量。紧抓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契机,加强产业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大力推广昭通市镇雄县回引创业主体返乡创业经验,走以人力资源优势引企业、兴产业的路子,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三是深入挖掘就业潜能。紧扣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需要,围绕第一产业扩大高原特色农业领域就业,围绕第二产业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就业,围绕第三产业开发居家助老、健康照护、数字经济等岗位,大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
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着力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我们将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上下功夫,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积极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立足云南人力资源优势,精准对接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落实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要求,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抓手,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让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结合更加紧密。二是不断提升技能培训实效。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动态完善培训补贴目录,完善培训和评价标准化体系,抓好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乡村工匠培育等重点工作,稳步提高技能劳动者占比。三是更好促进就业供需匹配。建立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就业岗位征集发布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访对接重点行业企业,摸清企业用工需求、群众就业意愿,深入开展“百日千万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服务活动,搭建就业供需桥梁。四是引导树立正确就业观。深化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广泛宣传竞赛尖子、技能大师、返乡创业能人、基层就业典型,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劳动者找准职业定位和奋斗方向,更好实现人生理想。
近年来,云南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连续8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图为2024年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欢送活动现场。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图
完善就业政策体系
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稳住了重点群体,就稳定了就业大局。我们将扛牢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责任,促进稳定就业、增收致富,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评估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人才发展政策,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类专项行动,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鼓励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不断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和空间。二是积极提升农村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就业水平。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深化区域间劳务合作和企业“直报直供”合作巩固转移就业,积极构建“培训+评价+就业+增收”全链条工作体系,抓实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专项培训、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三是着力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健全就业援助分类帮扶和动态管理机制,紧盯就业困难群体“一户一档”、“一人一策”提供精细化服务,统筹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持续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制约提升就业质量、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的卡点堵点问题,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释放效能。一是着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各州(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幸福里”社区,按照“1+n”模式建设县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和多元化零工驿站,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服务站,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基层设立网点。抓实就业信息资源库、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集“全政策落地、一体化经办、多元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数智化协同”就业信息化平台,推动数字化转型。二是不断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实施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创业政策、项目、平台、资金、服务等系统集成、快捷直达,积极探索“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城区改造+创业”、“绿美乡村+创业”等新模式,大力推进返乡创业,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三是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扎实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丰富业态、集聚发展,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深化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城乡劳动者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做好农民工返乡回流监测,加强就业工作重大风险评估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工作。
加强劳动权益保障
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我们将着力创造更好的从业环境、更有前景的发展环境,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政策宣传及应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宣传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巩固拓展治欠保支成果。同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59743&classid=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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