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6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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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就业见习很方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各类媒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个人可通过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招聘网站报名,或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zczxwdk/wdxsp/202309/t20230912_12328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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