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激发农民工群体创业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助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7月至11月举办第三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
本届大赛由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
大赛赛制安排:
1.创业新星组:2023年5月31日截止,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未满2年,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含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的项目。
2.创业明星组:2023年5月31日截止,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超过2年未满6年,且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的项目。
3.返乡之星组:在区外创业返乡的广西籍农民工创办的且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未满6年,利用本地区资源或引入外地资源开展创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的项目。
4.劳务品牌组: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
同一个创业项目只能选择以上组别的其中1组参赛。
参赛条件:
农民工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参赛:
1.创办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参股、控股股东(出资或入股≥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正常经营,无违法乱纪行为。
2.2023年5月31日截止,参赛项目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且未满6年。
3.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项目所属行业不限,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并且符合有关项目要求,具有可执行、可支持、可复制推广的特点。
5.参赛项目的参赛代表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股东或核心团队成员。
6.获得历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近两年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和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不在本次参赛范围。
大赛组织实施
报名阶段(2023年7月)
由各市组织发动创业农民工积极报名参赛。可结合当地实际,通过选拔赛、遴选等形式筛选出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经济效益、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创业项目推荐报名参赛。
1.报名方式:由各市统一组织本市参赛项目报名,请登录广西农民工创业服务网(https://nmg.gxrcpx.com/)的大赛活动专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本通知下发后至7月28日24时。
3.报名时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承诺书、项目材料(含商业计划书、项目ppt及1分钟以内的项目视频)。
4.资格审核。各市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市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初赛(2023年8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各市推荐的参赛项目分组进行书面评审,确定100个优质项目(其中: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返乡之星组、劳务品牌组各25个)进入大赛晋级赛。
晋级赛(2023年9月)
晋级赛前组织晋级项目进行培训。培训以线上为主,内容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及ppt制作、演讲技巧、路演实训等。晋级赛采用现场路演模式进行。从100个参赛项目中评选出40个项目(其中: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返乡之星组、劳务品牌组各10个)进入大赛决赛。晋级赛后组织晋级决赛的参赛项目培训,培训以线下为主,内容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及ppt制作、演讲技巧、路演实训等。
决赛(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决赛前,大赛组委会对获得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项目,根据项目持续经营发展水平及服务乡村振兴、带动就业成效等情况,组织评委评选出3个“创业发展明星奖”,并颁发相应奖金、奖杯及获奖证书。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项目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活动。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模式比赛,分别评选出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返乡之星组、劳务品牌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举行颁奖仪式。
冠军争夺赛(2023年11月上旬)
决赛结束后,获得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返乡之星组、劳务品牌组的前2名共8个项目进入冠军争夺赛的选拔赛。比赛采取5分钟现场路演(现场不答辩),由评委分别对8个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各项目最终成绩的高低,选拔4个项目进入冠军争夺赛。
进入冠军争夺赛的4个项目,将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现场比拼。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项目的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委的总分。总分排名前3名的3个项目分别为冠军、亚军、季军,为获奖项目颁发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
大赛奖项
1.创业新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5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3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1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2.创业明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10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6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2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3.返乡之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11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7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3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4.劳务品牌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11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7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3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5.创业发展明星奖。
创业发展明星3个,奖金2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6.冠军争夺赛奖项。
冠军1个:颁发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
亚军1个:颁发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
季军1个:颁发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
7.优秀创业导师奖项。
优秀创业导师8名,为决赛导师团的创业导师颁发“第三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导师”奖牌。
8.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6个,对在大赛期间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主体质量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市颁发“第三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牌匾。
大赛扶持措施
1.大赛组委会对大赛获奖的项目,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项目库”、“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项目库”,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扩宽市场发展渠道。
2.大赛组委会对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免费进行为期1年的创业指导服务。
3.精选大赛获奖项目参加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进行展示,开展相关商务活动。
4.大赛组委会安排大赛获奖项目代表参加广西“匠心之旅”考察学习活动。
5.在大赛获奖的项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技能创业、返乡创业、自强创业的农民工,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广,展示创业者风采,分享创业故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6.大赛组委会将积极对接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创投机构等资源,为大赛获奖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合作服务等。
原文链接:http://rst.gxzf.gov.cn/xwdt/xwdtzyxw/t16784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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